貝多芬(1770-1827)一生總共寫了16首弦樂四重奏,如果將Op.133「大賦格」也算上,那就是17首。比他的32首鋼琴奏鳴曲還少,又比10首小提琴奏鳴曲、5首大提琴奏鳴曲還多。從鋼琴、小提琴、大提琴奏鳴曲的數量來比較,可以知道對於貝多芬而言,鋼琴作品還是最重要的,而大提琴奏鳴曲的重要性才剛要開始。
如果論弦樂四重奏的數量,貝多芬遠遠不如海頓(1732-1809)的68首,所以海頓被稱為弦樂四重奏之父。而跟海頓同時代的Luigi Boccherini(1743-1805)更不能比,他寫了91首弦樂四重奏。同時代的另一位作曲家Giuseppe Cambini(1746-1825)更厲害,寫了149首弦樂四重奏。而貝多芬的老師之一Johann Georg Albrechtsberger(1736-1809)也寫了73首弦樂四重奏。就算是莫札特也寫了23首弦樂四重奏。
這些貝多芬的前輩雖然在弦樂四重奏的數量上超過貝多芬,但在對後世的重要性上可能不如貝多芬的弦樂四重奏。若要提古典、浪漫時期重要性與數量能夠跟貝多芬相提並論者,可能就是舒伯特(1797-1828),他寫了二十幾首(有編號19首)弦樂四重奏。
為何弦樂四重奏在音樂史上那麼重要?其實我常說在音響調聲上也非常重要。因為雖然只有二把小提琴、一把中提琴、一把大提琴,但弦樂四重奏可以提供非常好的音樂平衡性,而且每一個聲部都很獨立,對於音樂的對位、和聲技巧要求很高,也是對作曲家作曲能力的嚴苛考驗。就音響迷來說,如果您能將各種弦樂四重奏錄音唱得很美,很好聽,那麼唱起其他樂種大概也都沒問題了。
貝多芬的弦樂四重奏寫作時間橫跨他的人生,所以被分為早期、中期與晚期三段。早期約1798-1800年間,中期約在1806-1810年間,晚期約在1825-1826年間。早期受到海頓、莫札特的影響,中期開始建立自己的風格,樂風也轉為寬宏。晚期則轉為內斂深邃,並且打破傳統的形式。
其實,貝多芬1792年來到維也納定居時,並不敢馬上嘗試弦樂四重奏,因為前輩海頓與莫札特的弦樂四重奏已經深植維也納的音樂圈。一直到1798、1799年,貝多芬才完成Op.18六首弦樂四重奏,其中 No.2雖然編號為No.2,但卻是貝多芬的第一首弦樂四重奏,所以這套CD才將這首擺在CD 1的第一首。
一般而言,弦樂四重奏團大多依循著早、中、晚期的順序錄音,不過這二張一套的CD演奏者Doric String Quartet卻將早、中、晚期混著錄音。而且順序很特別,第一首是Op.18 No.2,這是1798-1799的作品。接下來是Op.130/133,這是1825年的作品,再往下是Op.130終樂章取代(1826年)。第二張CD則是Op.18 No.5,寫於1799-1800年之間,最後一首是Op.59 No.2,寫於1806年。
所謂的「Op.130終樂章取代」,就是貝多芬在1826年將原本Op.130的終樂章重寫,另外將原本的終樂章獨立出來,就是我們所說的大賦格(Große Fuge)Op.133。這肇因於1826年首演Op.130時毀譽參半,很多人認為終樂章複雜難懂,出版商因此跟貝多芬商量,希望能夠將終樂章重寫,有利於樂譜銷售。貝多芬當時已經生病,但還是在1826年11月重新寫了終樂章。而原本的終樂章則在貝多芬去世之後,以Op.133出版。一言以蔽之,Doric String Quartet就是要讓我們聽到貝多芬原始的Op.130版本,所以才會安排Op.130/133。另外則又錄製10分多鐘的Op.130貝多芬補上的終樂章。
Doric String Quartet創立於1998年,曾經獲得大阪國際室內樂比賽第一名,以及Premio Paolo Borciani國際弦樂四重奏比賽第二名。他們在2010年與Chandos唱片簽約。團員用的琴都是名琴,包括1770年小提琴、1754年小提琴、1843年中提琴,以及1587年大提琴。擁有這些名琴,難怪音響效果那麼好。
這套CD的說明書寫得很豐富,很詳細,但是看起來頭很痛,眼睛很酸,因為密密麻麻字太小了啦!不過可以體會到唱片製作人的求好心切。所以,如果您有耐性,不妨慢慢看說明書。在此我要說的是:詮釋很精彩。雖然貝多芬弦樂四重奏的名版不少,但Doric這套絕對也可列為名版之一。整套二張聽完仍然興味盎然,不會覺得無聊或聽不下去。
另外一個吸引人的原因是錄音效果優異,而且動態寬幅,速度凌厲,有些樂段聽起來甚至會膽顫心驚。錄音地點在Potton Hall Dunwich Suffolk,這個音樂廳原本只是個農莊,現在已經轉為度假水療中心與錄音室。錄音時間從2023年到2024年。這二張一套CD被編為Volume 2,前此已經出版Volume 1。Chandos唱片2024年發行,上揚唱片進口總代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