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oseph Haydn(1732-1809)無疑是繼巴哈之後,古典音樂史上最重要的人物,他被稱為交響曲之父,也是弦樂四重奏之父,光是這二樣頭銜,就已經足夠讓他名垂千古,更不要說他還有很多其他作品。海頓也是少數他那個時代,生活不愁吃穿的作曲家。雖然他的樂器演奏以及作曲幾乎都是自學而來,但卻派上用場。他曾說:「在各種樂器演奏方面,我並不是魔術師,但我了解這些樂器的力量與效果。」他寫了104首交響曲、68首弦樂四重奏、各式的協奏曲(包括鋼琴、小提琴、大提琴等)、神劇、歌劇。他奠定奏鳴曲式的地位,總之沒有海頓,古典音樂就不會是現在這種樣貌。
海頓在幾位貴族宮廷擔任樂長、副樂長的職位讓他有了穩定的收入,得以專心作曲。他在匈牙利Esterházy宮廷的30年穩定生活幫助他奠定了不朽的名聲。後來宮廷樂團解散,1790年海頓很幸運地透過朋友引薦到倫敦演出,獲得空前成功,1792年回到維也納,1794年再度前往倫敦,1795年8月離開倫敦,同樣也是名利雙收,此後至死都沒再去倫敦。在倫敦期間,他寫了12首交響曲。從倫敦回維也納之後,他再也沒寫過交響曲。在倫敦期間,他的音樂廣受一般庶民喜愛。也因為他認識出版商,能夠出版自己的作品,不僅讓他的作品廣為人知,也從中獲取收入。總之,以海頓那個時代,能夠活到77歲,而且收入優渥,真可說是福壽雙至。
海頓的協奏曲並不是他的重要作品,至少義大利的前輩維瓦第寫了幾百首協奏曲,遠遠不是海頓能夠望其項背的。不過,海頓有二首大提琴協奏曲在今天是很受歡迎的,而且這二首曲子很有故事可說。我們都知道,海頓之後,莫札特沒有寫大提琴協奏曲,貝多芬也沒有單獨的大提琴協奏曲,可見大提琴這種樂器在那個時代並不是熱門的獨奏樂器。根據Anthony van Hoboken(就是編海頓作品那個人,1887-1983)的研究,海頓可能寫了五首大提琴協奏曲,另外還有一首無法確定。不過,這五首大提琴協奏曲中,真正獲得完整的譜能夠演奏的只有二首,也就是目前風行的第一號與第二號大提琴協奏曲。
海頓第一號大提琴協奏曲Hob.VIIb:1大約寫於1765-1767年間,當時海頓才三十幾歲,任職Esterházy宮廷樂團樂長。當時的宮廷樂團規模都很小,海頓的這首協奏曲編制當然不可能大,除了弦樂群之外,可能還有二支雙簧管與二支法國號。這首大提琴協奏曲長期被埋沒,一直到1961年才被捷克的音樂學家Oldřich Pulkert在布拉格國立博物館中發現手抄本。1962年布拉格之春音樂節,這首作品獲得重新首演,當時是大提琴家米洛斯山多(Miloš Sádlo)主奏,指揮家馬克拉斯(Sir Charles Mackerras)指揮捷克斯洛伐克廣播交響樂團協奏。這首第一號大提琴協奏曲從那時開始一直紅到現在,幾乎著名大提琴家都有錄音,音響迷一定有杜普蕾的那張唱片。
海頓第二號大提琴協奏曲Hob. VIIb:2大約寫於1783年,距離第一號大提琴協奏曲將近20年。相隔那麼久的時間才寫第二首大提琴協奏曲,可見當時大提琴並非主奏樂器明星。這首協奏曲的手稿也早已遺失,有很長一段時間,音樂學家將這首曲子認定是當時海頓的好友,也是
Esterházy宮廷樂團大提琴手Anton Kraft(1749-1820)所寫。不過在1954年,維也納發現了海頓的手稿,這才確定作者是海頓,Kraft只是當時演奏的大提琴家。不過在演奏版本上,以前大多數都遵循François-Auguste Gevaert(1828-1908)編曲的版本,加了許多木管樂器。
除了二首海頓大提琴協奏曲之外,CD中還有一首根據海頓第13號交響曲第二樂章改編的曲子。海頓將交響曲中的管樂去除,只留弦樂群,加上大提琴的獨奏,轉為一首很動聽的大提琴曲。另外還有一首Paul Hindemith(1895-1963)的Trauemusik,這首曲子原本是為中提琴與弦樂群而寫(也可轉為大提琴或小提琴主奏),當時Hindemith人在倫敦,在英王喬治五世去世之後馬上動筆寫下這首作品,只花了6小時。標題名稱有哀悼音樂(mourning Music)或葬禮音樂的意思,首演是在1936年1月22日,由鮑爾特指揮弦樂團,在BBC的紀念音樂會中演出。這首曲子的旋律非常傳統,絕對不是20世紀那種無調音樂或12音列音樂,非常動聽。
這張CD的大提琴主奏是Christian Poltera,伴奏樂團是慕尼黑室內管弦樂團,不過只有弦樂群加入演出,並沒有管樂與打擊樂。錄音效果非常優異,弦樂群綿密細緻,光澤美甜味足,而且華麗。大提琴音質音色更是迷人,擦弦質感清晰,寬鬆木頭味足。假若您聽到的是單薄尖銳的弦樂群,生硬粗糙的大提琴,那都是被扭曲了。
錄音時間2021年4月6-9日,錄音地點在慕尼黑的一處教堂內。BIS唱片發行,上揚唱片進口總經銷。